快立快审解纠纷 小额诉讼暖人心

27.05.2014  11:26
 

  安徽法院网讯  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小额诉讼制度。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坚持与时俱进对符合条件的单一金钱给付类案件,统一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争对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以期提高司法效率、方便诉讼当事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2014年4月,在池州市站前区经商的吴某因朱某拖欠其货款遂起诉到法院,承办法官依法向其释明该案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而吴某却半信半疑,他认为朱某拖欠的货款,自己催要了近一年都未果,按照以往的诉讼程序不可能在一个月内实现案结事了。案件进入立案程序之后,法院以实际行动快速而高效地完成了传票送达、开庭排期、开庭审理等诉讼程序,立即消除了吴某心中的疑虑,也让被告朱某主动地参与到案件中。朱某对办案法官说:“我们因为几千元的货款争议了近一年时间,双方都付出了大量精力,浪费了很多时间。而现在法院为了减轻我们的诉累、节省我们的时间,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我们双方都很感谢有这个平台,没有理由不配合法院工作。”最终在案件开庭审理的当天,朱某就在法院的调解下,支付了所欠货款。吴某接过货款时口中不停地说:“快、太快了!没想到案件起诉到法院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法院真能立好案、开完庭、结了案,谢谢!谢谢!

  近年来,该院坚持积极能动司法,并将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办理的一个个案件践行为民公正高效便捷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