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立法工作组来皖调研

28.04.2019  17:42


          4月26日,由北京市人大、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组成的调研工作组赴我省调研考察志愿服务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诸文军,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光权,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和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合肥市人大、合肥市民政局、包河区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赴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开展实地调研,重点观摩了以党建为引领、多方共治为基础、社区协商为抓手、品质服务为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考察了社区志愿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共同打造的“滨湖帮客”志愿服务品牌。



          在随后举行的交流座谈会上,省人大、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分别围绕《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立法思路、立法流程、创新特色以及全省志愿服务工作推进等内容进行介绍。调研组一行就《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中管理体制机制、志愿服务组织培育、信息化建设、保障激励措施、亮点特色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副巡视员郭淼对安徽志愿服务发展和条例立法中的创新举措和经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安徽省法律条款亮点多、思路新、接地气,表示将认真调研学习、总结提炼,为《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高光权副厅长表示,调研组一行的到来,是北京市和安徽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增进友谊的一次难得交流机会。北京市作为国家首都、国际化中心城市,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规范化发展、品牌化打造方面有许多值得安徽学习的地方。安徽将以此次调研交流为契机,加强学习借鉴,提升工作认识、明确发展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安徽省志愿服务发展。

          自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地方立法进程,《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我厅联合省人大、省文明办、省司法厅、团省委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省内外立法调研、意见征求、立法论证等多项工作,目前已形成《条例》(草案)呈报省政府,有望年内出台。地方条例出台将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法治遵循,引导志愿服务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持续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