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徽姑娘”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11.11.2015  18:35

各市(省直管县)妇联、商务局、人社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省政府 办公厅 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创业创新热情,以发展电子商务拓展妇女就业增收渠道,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贡献巾帼力量。2016年5月省妇联将会同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共同举办全省“徽姑娘”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电商    巾帼起航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统称“徽姑娘”,分创新组和创业组。

1 、创新组: 年龄在45岁以下女性电商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于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

2 、创业组: 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女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女大学生(电商团队负责人)。

三、参赛项目

参赛对象只申报一个参赛项目(未在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奖项目)。项目经营范围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将互联网与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紧密结合,“互联网+”居民生活服务、农产品服务、商贸流通服务等,互联网与家政服务、家庭教育、健康医疗、餐饮旅游、文化休闲等相结合的创业创新项目,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

四、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妇联牵头,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共同主办。大赛设组委会、裁判委员会,大赛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发展部。   

      五、参 赛方式

1、创新组由各市妇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荐。每市推荐1个项目,由市妇联组织申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也可推荐毕业两年内的女大学生。

2、创业组由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设在合肥学院)组织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总数不超过10个项目。

六、比赛时间

201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参赛顺序,路演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5分钟),与评委现场答辩(4分钟),裁判委员会现场打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大赛组委会为获奖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授予“省徽姑娘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示范 基地 ”;为推荐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参赛选手优先获得创业培训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并被优先推荐进入园区孵化。

八、有关要求

1 、精心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妇联要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好参赛活动。以大赛为平台,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拓展妇女就业增收新渠道。

2 、广泛发动。 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充分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对参赛活动、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及后续成果转化进行多角度跟踪宣传报道,营造鼓励妇女创业、支持妇女创业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

3 、参赛准备。 报名推荐时间:2015年11月20日—2016年1月20日。参赛选手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商务创业创新计划方案、专利证书及注册资料等复印件,5分钟以内的电视短片(或PPT),5张项目图片(每张图片附说明)、2张个人证件照(2寸)。若材料虚假或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即取消资格且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妇联发展部) 

陈    帆        0551-62608737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省“徽姑娘”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2、全省“徽姑娘”电子商务项目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