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官微“曝光”举报人姓名 系刻意报复

16.05.2014  18:14

  2013年12月31日,安徽合肥一纸媒曝光池州市东至县环保局公车私用,就在当晚,该报道记者的名字被东至县环保局官方微博@东至环保莫名晒了出来。直到1月9日下午,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采访后,该条微博才被管理员删除。(1月10日新华网)

  微博是近两年才兴起的网络传播工具,是被网民所追捧的新兴网络媒体。如今,微博已经不单单只局限在网民与网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传播了,它也正成为政府信息的一种公开方式。政府官方微博如果用好了,可以更多的服务社会、更好的服务百姓,让政府贴近百姓,让百姓了解政府;如果没用好,那么结果只会是遭到民众更强烈的质疑。

  在安徽合肥,就因为一名记者曝光了东至县环保局一名职工利用公务用车接送家人,就在官方微博上“曝光”了该记者的姓名,并且一直在官方微博保留了近10天的时间,直到人民网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微博管理员才将该微博删除。让人不禁猜想,该环保局单单只“曝光”举报记者的姓名意欲何为,难道是想要通报表扬该记者,亦或是赤裸裸的打击报复?

  虽然东至县环保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复称,当时发该条微博,是在搜索该记者微博时,“不小心”发了出来。那么敢问一下该工作人员,单单是记者的名字,如何能在搜索该记者微博时就“不小心”发到了官方微博上,那么即使“不小心”发到了微博上,又为何不及时删除呢?而是要等到事件扩散之后才出来用无稽之谈作胡乱解释,你是将大众网民都当白痴了吗?

  众所周知,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享有监督权。即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形式。而人民在进行举报监督的同时,个人隐私也应该得到政府的保护,不得随意透露。然而作为政府部门的东至县环保局却故意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可以说是一种刻意报复行为。

  政府部门开通官方微博,是为了适应新媒体高度发展,这样做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网民通过新媒体平台最快获取重要政策信息。可以说,微博对于政府政务公开是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假如官方微博仅仅是用来“曝光”举报自己违法违规事情的民众,“曝光”监督人的个人信息,那么完全是与国家政策导向相违背,是在肆意破坏民众合理的监督权和举报权,是在肆意扭曲官方微博当初设立的初衷,是在肆意利用官方公权力报复打击举报人和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