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开发商、老板等身份行骗 得手36万余元

27.10.2014  20:11

犯诈骗罪刑满释放的朱某,故伎重演,虚构房地产开发商、茶叶老板等身份,四处行骗,得手金额达36万余元。日前,歙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351350元。

在受朱某蒙骗的多名被害人中,朱日是朱某的本家,曾多次借钱给朱某。2012年11月28日,朱某谎称要归还朱日欠款,让朱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银行通过转账归还。朱日信以为真,携带相关证件与朱某一同到了银行。谁料朱某并非还钱,而是骗取了朱日的相关证件及签名,以朱日的名义从银行贷款5万元,用于归还其他的欠款。此外,朱某还以生意资金周转、介绍做工、帮助到监狱“捞人”等各种理由骗取朱日等人30余万元及苹果手机。

案发后,朱某退还给被害人现金3700元,部分赃物被公安机关追回,其余赃款挥霍一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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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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