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01.12.2016  15:35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近年来,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引导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信访群众释法明理、代理申诉,不仅解开了信访群众和政法机关的“心结”,也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较好地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基础。自2015年12月我省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专题培训会以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注重制定设计,协同省委政法委完成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省直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制定《关于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省直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试行)》,为全省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案件明确了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准则。加强与省直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分别与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发文,制定出台了有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明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本着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通过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信访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方式,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律师参与省直政法机关信访工作人才库。鉴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案情复杂、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建立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乃当务之急。省厅综合考虑律师行业实际,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在社会上享有群众威望、乐于社会公益的律师作为入选标准,其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党员,律所主任、合伙人的优先考虑。省律协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门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及补充通知,通过层层选拔并征求省委政法委意见,最终确定109名律师组成参与化解和代理省直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门律师人才库,并制作名录向社会公布。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各级司法机关律师值班场所均设置专用电子触摸显示屏,显示接访律师姓名、照片、执业地点、业务特长、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信访群众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律师为自己“支招”,接访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点将”。由省律协负责对接访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律师表现情况,实施律师人才库动态管理,严把进出口关。

(三)加强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省厅明确省律协秘书处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与联络;省律协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考核与表彰工作。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省律协接到指派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申请后,及时确定参与化解工作的律师名单,向接访单位发出书面委派函,同时向该律师所在律所发出正式指派函。律师接受指派后,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待信访人,参与个案化解工作。为确保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省律协专门拟定书面委派函、正式指派函、值班表、考核表等相关文书,逐步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流程。三是健全协调机制。健全完善与政法机关、相关部门的联动对接机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个案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的相互沟通交流,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搭建平台;建立省律协与市律协工作对接机制,通过建立秘书长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报告、信息联络、工作通报等制度,积极发掘工作亮点,交流工作经验,实现律师协会之间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建立案件研讨制度,多次组织专业力量研讨重大疑难案件,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

截至目前,在2015年底实现律师参与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全省16个市、2个省直管县律师协会均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人才库,1273名律师成为入库律师,接受指派全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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