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涉诉信访积案有律师工作组参与化解 集体评议案件有误法院7日内须立案复查[法制网]
13.05.2016 11:4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法制网合肥5月12日电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今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并对外发布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今后,解决涉诉信访疑难积案,将有专门的律师工作小组参与其中。一旦小组集体评议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并拿出书面评议意见,法院须在七日内立案复查。
按照办法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包括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再次信访的案件,但已终结的信访案件除外。参与律师应从当地律师协会建立的专门律师人才库中选择。对当事人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案件复杂的信访案件,可组建律师工作小组,由两名以上律师和若干辅助人员组成。
接访后,律师要查阅申诉材料,听取当事人诉求,认为生效裁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做好法律释明和服判息诉工作;认为裁判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引起改判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必要时向法院提出书面补正建议;认为裁判确实存在问题,可能引起改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
办法还明确了法院对律师有关意见的处理方式。若是经律师工作小组集体评议,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的,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复查。若是律师提出瑕疵补正、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法院应依法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稿件来源:2016年5月12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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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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