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禹候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提出要求

21.06.2016  07:01

 

6月14日—15日,省高院在桐城市召开全省法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受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提出要求。

洪禹候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对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洪禹候强调,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从机制建设、力量组织、工作方法等方面统筹考虑,精心谋划,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提供制度、人力和物质保障。 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 要充分利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关系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加强与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运行模式。积极推动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协调解决工作经费、办公场所、执业便利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为律师做好这方面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要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放到司法行政全盘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律师协会要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日常工作办事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注重推荐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信访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律师人才库。对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要给予适当补助。要依托省律协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业务指导。要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人员选任、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引导、对接、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岗前培训、集中研讨、案例指导等多种方式并进的培训机制,突出对律师信访接待能力及心理干预能力的培训,提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业务水平,为推进法治安徽建设、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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