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

08.06.2016  17:03

 

日前,省司法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切实保障信访人行使控告申诉权利,有效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我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实施办法》载明了信访人可以申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情形、应当提供的材料和申请的渠道。同时,明确了律师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采取申请接待和值班接待相结合的方式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对律师参与此项工作的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权利保障和救济等均作出了规定。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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