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
17.11.2015 16: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经亳州市司法局积极协调推动,亳州市委政法委制定并印发《亳州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实施办法》要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公益优先等原则,主要做好释法明理,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提出法律意见,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帮助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提出诉求,解决问题;帮助符合救助规定的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申请等4个方面的工作。市律师协会、县区律协联络组负责建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专门律师人才库和名录,报市、县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接访单位或信访人提出申请,从专门律师人才库和名录中选取律师参与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纳入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考核内容。市、县区政法机关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内部工作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律师承担社会责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照以案定补的方式对接访律师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补助办法与标准由市司法局商有关部门制定。市律师协会、县区律协联络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日常工作管理与协调。市司法局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和律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差、违规违纪的人员予以通报处理。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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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5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