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加强法治安徽建设 我省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安徽日报]

10.10.2015  13:34
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加强法治安徽建设 我省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安徽日报]

◎ 着力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

◎ 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本报讯 (记者 李晓群)“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10月8日至9日召开的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着力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问题,为律师发展事业创造良好环境。

司法人员和律师应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这次会议对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推进法治安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如何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部署。会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深入查找、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抓紧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了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省高级法院随即出台《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省直政法机关联合出台《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操作规程(试行)》,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作用的有效发挥;省公安厅、司法厅专门就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问题作出规定,解决了律师行业长期强烈反映的查询公民户籍登记信息难的问题;省检察院出台《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意见》,让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的会见权有了刚性保障。这些制度的出台,有效地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

稿件来源:2015年10月10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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