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2016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06.03.2017 19:0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状况做出评价,日前,省厅、省律协下发通知,安排布置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通知对年度检查考核的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评定标准以及考核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经省厅依法许可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应当参加检查考核。为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和省律协通知精神,根据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年度检查考核相关信息,认真做好专职律师执业资质审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检查考核任务。
(厅律管处 省律协)
附件:本文来源: 司法厅
06.03.2017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