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现代化: 税收现代化的“主引擎”
(载于《中国税务报》2014年11月12日第05版财税理论专刊 龙岳辉)
忽视了税收征管的基础,征管改革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忽视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征管改革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深化征管改革,不是把所有的事务都管“死”,而是既要放开准入,为市场主体“松绑”;又要依法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征管体系对上承接税法体系、税制体系,是两者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途径;对下依托服务体系、信息体系、组织体系,是三者作用得以体现的主要渠道。笔者认为,征管体系在六大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居中调度的核心地位。推进征管体系现代化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牛鼻子”和“主引擎”。必须全面把握深化改革的总体趋势,认真总结征管改革的实践经验,把总局关于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贯穿到征管工作中,努力实现征管体系现代化。
把握改革方向,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在政治、经济、民生和党建等各个方面,一系列深化改革的举措扑面而来。我们应把握改革方向,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借鉴和运用新的思想观念,实现税收征管理念的更新和升级。当前,应树立以下理念:
深化改革与夯实基础相结合的理念。忽视了税收征管的基础,征管改革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忽视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征管改革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基本税源不清、基础工作不牢,必然会让我们付出代价,改革创新也将难以为继。要把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等理念和方法与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有机结合,在不断夯实征管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真正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
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相结合的理念。深化征管改革,不是把所有的事务都管“死”,而是既要放开准入,为市场主体“松绑”,又要依法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要在事前审批上做“减法”,改变过去主要依靠审批、备案等事前管制手段的监管方式,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申报纳税和减免税提供更大的方便,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同时,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化解税收风险,尽可能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税收流失。
信息管税与制度管税相结合的理念。注意把握大数据时代的特征,既要广泛获取第三方信息,又要善于对不同来源和口径的数据整理分类,将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使信息管税成为一种基本手段、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的制度和办法,把全面准确采集信息、科学高效使用数据和依法规范操作业务作为基本要求固化在制度之中,促进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打通“最先一公里”与畅通“最后一公里”相结合的理念。一方面,应敢闯敢试,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尊重和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改革的原则、方向和框架。另一方面,应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纳税人,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与对象之间的无缝衔接;狠抓工作落实,通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等手段,确保总局和省局已经明确的改革要求、部署的改革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把握基本要求,完善专业化管理模式
构建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必须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管理,必须根据不同对象、不同业务,合理分配征管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分类控源,规范管理。按规模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两类。达到一定税收规模以及跨国、跨省、跨市的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涉外企业作为重点税源,由省、市局直接监控管理;重点税源以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中小税源,由县、区局直接监控管理。根据不同类型、行业税源的特点,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配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实施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流程。
分岗定责,流程管理。改变岗位不一、职责不一、流程不一的现状,建立统一的税收业务岗责体系,对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职能和各岗位、各环节管理职责加以明确和规范。依托岗位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标准化的税源管理工作流程。
分工协作,归口管理。将税源管理职责分解为办税服务、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执法督察5类。明确办税服务和日常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由办税服务部门承担,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涉税事项由日常管理部门承担。彻底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全面实行分类管事、分工负责的税源管理方式。
分级实施,科学管理。省局负责税收风险分析,组织风险应对,开展反避税调查,建设和维护税源监控分析平台,直接对列名大企业开展风险应对,对重大涉税事项组织实施执法督察。市局负责市区纳税人的办税服务,全市重点税源的纳税评估,全市重点税源和市区中小税源的税务稽查,对省局税收风险分析结果补充完善,对省局推送的全市执法风险任务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区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县局负责全县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日常管理,全县中小税源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及中小案件的审理。
把握风险导向,建立科学化管理机制
在实施风险管理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如基于理想化的目标,把风险因素尽可能囊括进来,结果造成风险任务推送过多、风险评估局部失真和风险应对重点不突出等,反而造成征管资源浪费和行政效能降低。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必须在实施针对性、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上下功夫,建立一整套更加科学的税收风险识别、排序、应对和反馈工作机制。
建立持续改进的风险模型。对风险模型实行动态管理。在按照行业大类建立税收风险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充小类行业,增强风险模型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拓展信息来源,尽可能补充有效适用数据,更加全面地分析和判断风险。对风险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风险管理的反馈情况,调整和优化风险指标,对耗费人力资源较大、准确度不高的指标坚决予以取消;对新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时予以补充,增强风险管理的准确性、指向性和实用性。
采取统分结合的处理方式。省局应利用征管数据集中优势,依托行业税收风险模型,统一开展风险分析和排序,通过信息化平台统一推送任务,省、市、县三级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接风险应对任务。针对纳税人风险等级,分类采取应对方式。
形成完整闭合的管理链条。不能简单地就风险而处理风险,而是应根据风险应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征管的意见建议,从工作机制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努力形成从应对税收风险到防范执法风险、从采取一般性措施到完善工作机制、从处理业务到带好队伍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
把握核心业务,形成有机化管理体系
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从根本上讲,管理对象也是服务的对象,管理的目的也是服务的目的。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不仅应该包括税收征管,也应包括纳税服务,它们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坚持优化服务与强化征管的有机统一。在整合、简并、规范各类办税事项过程中,注意抓好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之间的衔接,坚决防止“有事没人管”和“有人没事管”的现象。
坚持需求导向与促进遵从的有机统一。以纳税人为中心,积极构建充分沟通的事前服务机制、便捷高效的事中办税机制、快速响应的事后维权机制,有效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坚持双向用力,对纳税信用高、遵从度高的纳税人提供办税快速通道等,给予正面鼓励;对纳税信用低、遵从度低的纳税人采取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公开曝光等手段,及时加强监管。
坚持方便纳税人和规范税务人员的有机统一。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个涉税事项,集中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偏远地区,设立可以办理日常涉税事项的“微税厅”。
坚持落实规范与升级创新的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同时鼓励基层在服务创新方面大胆探索,为制定出台升级规范作出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