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全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提取和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彩票公益金按彩票发行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根据不同彩票品种,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彩票公益金平均提取比例约为25%。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就地征收;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省和市、县按25:75比例分配,体育彩票公益金省和市、县按40:60的比例分配。
二、2015年全省彩票公益金提取和分配情况
2015年,全省彩票销售收入为1163405万元。其中:福利彩票销售收入为656255万元、体育彩票销售收入为507150万元。筹集彩票公益金304496万元,上缴中央财政149815万元,缴入省级国库154681万元(含逾期未兑奖4865万元)。缴入省级国库公益金154681万元中,省本级留用55694 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30679 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29880 万元;拨付市县98987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65347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33640万元。
三、2015年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5年安排省级彩票公益金支出58398.8万元,分项支出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7659.8万元。 主要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补助救助,以及社区、殡葬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福利经费13130.8万元,用于省老年公寓建设、各地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配套省民生工程项目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床位2万张,补助金额3460万元;补助公办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和其他社会福利机构项目351个,建设床位3.8万张,补助金额8421.8万元;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项目、社会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项目1000万元(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
2.社区建设经费2880万元,用于补助城乡社区建设。共补助项目142个。
3.优抚机构和设施建设经费791.8万元,补助光荣院维修、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27个。
4.医疗救助经费1200万元,配套省民生工程项目城乡医疗救助,主要用于资助低收入群体参保参合,以及大病救助。
5.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经费200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和生活、医疗、返乡等救助。
6.临时救助配套资金700万元,用于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7.救灾仓储设施建设经费447.5万元,用于省级区域性仓库、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新建及装备购置和维修加固。共补助项目13个。
8.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经费2103.9万元,用于补助殡仪设施维修(护)和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129个。
9.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益类、培训类服务。其中:“福满江淮”项目2个,为困境白血病儿童、困境先心病儿童提供医疗、生活等救助的项目实施服务,金额73.5万元;“寻找最美护理员”项目1个,金额19.5万元;“公益慈善创投”项目5个,金额41.8万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个,金额176.2万元,为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群体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爱邻联盟”项目61个,金额302.1万元,开展社区社会服务;“公益组织家园”项目8个,金额77.4万元,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三社联动示范项目”20个,金额189.6万元,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服务,并指导开展社区公益慈善活动。培训类、评估类、课题类等项目30个,金额593.5万元,主要对养老、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及专项规划编制等。
10.贫困家庭儿童特殊病种救助经费1500万元,帮助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儿童实施手术治疗,减轻家庭负担,在医疗救助的同时,对患儿在治疗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给予一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2015年累计救助补助680人次。
11.对口支援边疆省份社会福利事业经费460万元,
12.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项目支出945.8万元,主要用于省特教学校建设经费200万元、慈善救助100万元、省拥军优属爱心工程基金200万元、扶持省级社会福利企业100万元,以及资助省妇女儿童维权基金、双包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30739万元。 用于全民健身工程、体育设施建设、备战奥运会、全运会和青少年体育等体育事业。
1.全民健身工程10670.9万元,用于全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苑、示范晨晚练点、社区体育俱乐部等群众公共健身场地建设和健身器材购置、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补助等。
2.优秀运动队训练场馆建设及维修经费8856.5万元,用于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场馆建设、石关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太平湖训练基地建设、局本级体育设施维修经费、射击中心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改造维修等。
3.备战全国十三届运动会经费1639.6万元,用于全省优秀运动队备战全国第十三届全运会经费。
4.市县体育设施建设补助经费4800万元,用于补助各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改善市、县级体育训练及全民健身设施条件。
5.体育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670万元,用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6.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951.1万元,用于补助建设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优秀运动苗子重点保障和扶持。
7.优秀运动员保障经费2353.5万元,用于运动员退役安置、运动员国内国际成绩奖励等。
8.其他体育项目79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国第六次体育场普查、体育宣传、体育社团建设、农民体育活动等支出。
特此报告。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