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安徽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告

05.06.2014  17:53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与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全省彩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要求,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度全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2013年度我省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3年全省彩票公益金提取和分配情况 

2013年,全省彩票销售收入为954915万元。其中:福利彩票销售收入为590769万元、体育彩票销售收入为364146万元。筹集彩票公益金263218万元,上缴中央财政129525万元,缴入省级国库133693万元(含逾期未兑奖4168万元)。缴入省级国库公益金中,省本级留用53093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2345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29642万元);拨付市县8060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61939 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8661万元)。 

二、201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经省人大审议批准,2013年安排省级彩票公益金支出52652万元,分项支出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8424.6万元。 按照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由省民政厅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补助救助,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16982.2万元,用于资助各地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配套省民生工程项目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项目269个,建设床位22650张,补助2080万元;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76个,建设床位24875 张,补助10335万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47个,建设床位7855张,补助263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维修和农村区域养老中心升级项目74个,补助1630.2万元;其他项目17个,补助307万元。

2.社区建设经费5000万元,用于补助城乡社区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志愿服务项目。其中:公共服务项目160个,补助2400万元;市场化服务项目80个,补助800万元;志愿服务项目360个,补助1800万元。

3.优抚机构和设施建设经费5719万元,用于省优抚医院建设1919万元、13个光荣院维修补助500万元、53个烈士陵园维修改造3300万元。

4.医疗救助经费1200万元,配套省民生工程项目城乡医疗救助,主要用于资助低收入群体参保参合,以及大病救助。

5.生活无着人员机构建设和救助经费6032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和生活、医疗、返乡等救助。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项目56个,补助4032万元。

6.临时救助配套资金700万元,用于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7.救灾仓储设施建设经费1140万元,用于省级区域性仓库、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新建及装备购置和维修加固。其中:新建设仓储设施7个,补助988.3万元;维修(护)2个,补助26.3万元;4个救灾仓库设备购置补助125.4万元。

8.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经费600万元,用于补助23个火葬区县级殡仪馆改(扩)建和设备更新、殡仪设施维修(护)515万元、6个公益性公墓建设85万元。

9.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经费200万元,资助全省35个基层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服务。

10.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项目支出851.4万元,主要用于省特教学校建设、对口支援边疆省份社会福利事业、慈善救助、扶持省级社会福利企业,以及孤残儿童“明天计划”医疗费、省社工协会“爱心助医”行动经费、资助省妇女儿童维权基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14227.4万元。 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要求,由省体育局安排用于全民健身工程、体育设施建设、备战奥运会、全运会和青少年体育等体育事业。

1.全民健身工程4355万元,用于全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健身苑、示范晨晚练点、社区体育俱乐部等群众公共健身场地建设和健身器材购置。

2.优秀运动队训练场馆建设经费3857.8万元,其中:用于石关体育训练基地场馆建设602.7万元、太平湖训练基地建设308万元、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场馆建设2313.5万元、优秀运动队搬迁设备购置400万元、紫蓬山水上训练基地建设197.6万元、芜湖路体育训练中心改造36万元。

3.备战全国十二届运动会经费1385万元,用于全省优秀运动队备战全国第十二届全运会和决赛经费。

4.市县体育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363.5万元,用于补助各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改善市、县级体育训练及全民健身设施条件。

5.省级体育场馆维修补助经费200万元,用于省级现有体育场馆的维修维护补助。

6. 运动体能康复中心建设经费600万元,用于运动体能康复中心医疗康复设备购置。

7.体育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8.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及体育俱乐部经费1039万元,用于补助建设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优秀运动苗子重点保障和扶持。

9.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补助经费637.1万元,用于承办全国以上大型体育竞赛和开展大型群体体育活动补助,全省青少年比赛和全省手球、乒乓球、田径、游泳等传统项目参赛补助。

10.其他体育项目290万元,主要用于群体干部培训、体育宣传、体育社团建设和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