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法院依法保护军人合法权益

29.12.2014  15:57
 

  安徽法院网讯      军人家属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涉及服现役士兵陈某甲的经济利益,12月22日,当涂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将14200元返回军人个人账户,受到军人及其家属的称赞。

  个体户陈某向当涂县某实业公司订购了价值38万余元的钢材,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支付。后经当涂法院太白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然而陈某屡次拖延支付,急待周转资金的某实业公司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太白法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存款,并依法采取扣划措施。12月18日上午,被执行人陈某的女儿陈某某来到法庭称,法院扣划的资金中有14200元是其弟弟陈某甲的义务兵优待金。陈某甲是陈某的儿子,是一名现役军人。执行人员接到异议申请后立即进行初步审查,并指导其完善证据材料,随后立即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当天下午,太白法庭举行了执行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经过执行听证,某实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当庭表示其与被执行人陈某是邻居,提出异议的军人是其晚辈,同意法院将扣划资金中的14200元退给提出异议方。随后,法院依法将该笔款项至军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