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法院作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09.05.2016  11:49
 

  安徽法院网讯  5月3日,手捧保护令的赵某逢人便说,我找到了保护自己的“娘家人”。赵某长期受丈夫家暴,欲哭无泪的她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当涂县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遂作出人身保护令。这是当涂县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发出人身保护令。

  赵某因不堪丈夫王某十几年来长期家暴,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经庭审调查,王某确长期对赵某施暴,赵某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据此裁定禁止王某对赵某实施家庭暴力,有效期为六个月。当日下午法院就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并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所在地的居委会和派出所,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执行。

  该人身保护令裁定是反家暴法施行以来当涂县法院作出的首份保护令裁定。法官提醒家庭成员之间特别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关爱,和睦相处,希望本案的双方能否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回归理性,处理好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