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干部报告制度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以下简称《选编》),已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9月25日起在全国各地发行。其中首次发表的8篇习近平文稿中,有4篇涉及反腐和反四风。
《选编》收入自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至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这段时间内的重要文献,共70篇,约55万字。
《选编》出版说明称,该书收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决议、决定等25篇,中央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等45篇。有17篇重要文献是第一次公开发表。中央领导同志的文稿都经本人审定。
中央文献研究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部文献集收入了习近平24篇文稿,其中有8篇是首次公开发表。
新京报记者发现,首次发表的8篇习近平文稿中,有4篇涉及反腐和反四风,其中包括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节选,以及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人民日报上的批示。其余4篇首次公开的文稿包括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节选,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向组织报告
《选编》披露,在今年1月14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谈到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习近平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
对于高级领导干部的婚姻状况,习近平说:“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党政领导插手干预个案,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习近平在今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选编》首次公开。
习近平说:“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这是导致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一个顽瘴痼疾。”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习近平说。
对于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举报,习近平说,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代政法机关拍板定案。
他说,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再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发表讲话,其中部分内容收入《选编》,也是首次公开发表。
习近平说,重大政治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产生严重政治后果。“古人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国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就是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乱人心,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习近平说,邓小平同志指出:“毛泽东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丢掉了整个旗帜,实际上就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总的来说,我们党的历史还是光辉的历史。虽然我们党在历史上,包括建国以后的三十年中,犯过一些大错误,甚至犯过搞‘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错误,但是我们党终究把革命搞成功了。”
习近平说,邓小平同志还强调:“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是不是仅仅涉及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问题,这同我们党、我们国家的整个历史是分不开的。要看到这个全局。”
习近平说:“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全盘否定毛泽东同志,那我们党还能站得住吗?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还能站得住吗?那就站不住了,站不住就会天下大乱。所以,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关系,不只是一个历史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
讲话中,习近平建议“大家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找出来再看看”。
书摘:
干部不请示报告,可能是要出问题的前兆
这里,我强调一下请示报告制度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
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当前,在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们,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孔子说“游必有方”,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是连这一条都做不到,那就成问题了。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违规办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几本港澳通行证,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根本没给组织上说一声,没把组织当回事!这些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领导干部独往独来、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
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希望别人都唯命是从,认为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就是好干部,而对别人、对群众怎么样可以不闻不问,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
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
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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