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诉讼监督 规范司法行为
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始终聚焦“转变观念、规范执法、提升能力、增强公信”的总思路,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中实现了跨越发展,在改革中开创了崭新局面。
新年伊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干警们正聚在一起讨论案情,他们所承担的刑事抗诉工作,是省检察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的核心环节。五年来,全省共提出刑事抗诉1225件,同比上升40%,其中谭谷受贿案、胡恒江故意杀人案等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助检员刘斌: “谭谷受贿案纠正了审判机关对于少数职务犯罪自首和立功认定不准确的一个问题,对于此类案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这个案件所明确的二审抗诉时可以增加补充下级检察院抗诉理由的这个原则,被后来最高检出台的一个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这一司法解释所吸纳。”
为了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安徽省检察机关牢牢树立铁案意识,制定实施检察环节纠防冤假错案七条措施,五年来,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000人,不起诉2534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刘友宇: “我省检察机关着力构建以刑事抗诉工作为核心的审判监督格局,五年以来,法院审结后采纳我们抗诉意见836件,同比上升32.7%,其中,直接改判504件,同比上升110%,在我们持续地监督和推动下,于英生、杨德武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
与此同时,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业务建设的核心、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检察长亲自抓,三级院共同推,全体干警参与,层层传导压力,步步接续推进,形成了旗帜鲜明讲规范、聚焦聚力抓规范的良好氛围。五年来,先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司法深化年、专项整治“回头看”等活动,形成了规范司法“强气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玉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三年来每年我们都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检查,三级联动案件大评查,重点问题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执法理念实现了“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的转变。”
与此同时,安徽省检察院还从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着手,全面修订业务流程,制定、完善了30多项相关制度,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科学、操作精细的规范司法体系。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鲁建武: “安徽省检察机关狠抓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制度执行,积极构建“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的日常监督机制,“执法档案+绩效考核”的正向激励机制,“动态管理+错案追究”的追责问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