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强化春节旅游市场监管助力旅游提质
2018年春节临近,为了给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确保旅游市场良好秩序。近日,泾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行政执法服务活动,全力助推泾县旅游提质大会战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检查旅游类16家,检查合同197份,宣传咨询201人次,约谈企业2家,下达限期修改通知书2份,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5条。
强化执法监管。该局深入旅游业开展旅游类合同检查,检查合同补充协议(说明)、提示(告知)书、行程单等是否隐含使消费者难以识别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否利用“霸王条款”免责、强制消费等侵权行为。全覆盖广泛收集使用的旅游类合同,确保准确查找问题格式条款,及时指导企业进行修改完善,依法纠正问题条款,有效规范合同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有权调整行程安排”、“景点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情况由当地旅行社全权负责解释”、“单男单女补房差”、“您对于本社关于旅游合同的解释和说明已经完全知悉,并无任何异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强化法规宣传。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答疑、张贴消费警示、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咨询、答疑,加强对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评审意见的宣传,讲解、释义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指导企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规范履行合同,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合同产生。
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畅通旅游消费及服务投诉渠道,成立了市场监管局旅游分局,专门受理全县范围内的旅游投诉、举报,构建方便快捷的维权体系,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同时,强化对12315有关数据的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曝光常见旅游合同陷阱,提醒消费者避免口头约定,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仔细阅读、了解合同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边维权边指导”,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防范旅游风险能力。
强化行政指导。变事后被动监管为事前主动监管,通过上门指导、行政约谈等方式要求企业对照自身的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全面自查,积极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对合同格式条款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指导修改,确保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规范、公正、合法,引导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断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大力弘扬诚信经营理念,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守重”公示活动,形成以企业的诚信促进市场诚信,以市场诚信促进社会诚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旅游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