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强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

25.03.2016  12:32
 

  安徽法院网讯    3月24日,滁州中院在明光召开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全面推进和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上午,与会人员参观了明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矛盾调处中心,查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台账。实地参观了明光花园社区法官工作室及明南街道办事处法官工作室。明光市长余成林,明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骏陪同参观。

  下午,与会人员观看了明光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宣传片,明光法院、南谯法院作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经验介绍;滁州中院俞斌介绍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韩建设副院长解读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15”方案。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从三个方面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贯彻上级精神的要求。要通观大局,审视大势,对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战略部署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贯彻到位;二是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破解法院现实难题的需要。当前案件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和法官员额改革两种情况交织,要通过改革破解难题,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升审判质效;三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系统整合资源的需求。目前全市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一是形式多实效少;二是碎片多系统少;三是模式多创新少。要从整合资源、借力化解矛盾、真心缓解法官压力的角度,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

  陈严法指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具有先进引领作用的纠纷解决理念,建设功能强大的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平台,繁荣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着力构建“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工作体系。二是坚持把握底线,遵循司法规律,坚守法律底线;三是坚持整体联动,善于借助各方力量,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形成整体联动;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陈严法要求,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要把握四个关键词:一是“机制”,要强化机制对接,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文件贯彻好,认真抓好滁州中院“1+15”制度的落实,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二是“外力”,要注重借助外力,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形成化解矛盾整体合力;三是“平台”,要搭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为引进外力做好服务;四是“科技”,要利用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的契机,把信息化融入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过程中,依靠科技,提升工作成效。

  陈严法强调,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一把手”工作,从实际出发,抓好结合,统筹创新,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发挥司法资源作用,为建设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