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让“老赖”悔不当初

08.07.2016  02:26
 

  安徽法院网讯  寿县八公山乡管某,因拒不履行寿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管某懊恼地感慨:“早知法院这么较真,我早还款了”。

  2000年被执行人管某因做生意需周转资金向申请人孙某借款25000元,约定承担利息,承诺半年后还钱。到期后管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还钱,孙某向寿县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管某仍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阶段,管某外出不知下落,后中止执行。

  2016年4月份,申请人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管某已回家,且在家做活动板房生意。执行法官根据线索立刻找到管某,一方面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能主动履行,经多次调解无果。7月6日,寿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元。7月7日,管某的亲属主动到法院代为管某和申请人孙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给付了全部执行款及其利息。还本付息,还要接受处罚,难怪“老赖”管某发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