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让农民工兄弟不再“薪事”重重

28.01.2015  16:30
 

  安徽法院网讯  年关将至,肥东县人民法院一次性执结了涉及三名外地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系列执行案件。

  淮南三位农民工邵某、尹某、李某受雇给我县撮镇镇居民秦某某打工,从事焊工等工作,工作完成后,秦某某给付了部分工资,剩下工资二万余元未付。后经三人多次催要,秦某某拒不支付工资,邵某、尹某、李某诉至肥东法院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法官杨林志,通过财产查询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此后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数次驱车前往撮镇镇,找到被执行人秦某某,督促其能尽快给付工资款,但秦某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抗拒执行。1月20日,办案法官再次前往秦某某住处,将被执行人“”在家里。被执行人仍然百般抵赖、拒不赔偿,法官果然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当法警准备将其带上冰凉的手铐送上警车时,被执行人惊慌失措、彻底败下阵来,立即表示今天把执行款给付,请求法官不要将其拘留。一小时后,被执行人把执行款如数交付,杨林志立即告知三位外地农民工,并约定时间让他们来该院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

  民生案件执行是执行工作的重头戏,肥东法院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为确保一批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迅速执行到位,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肥东法院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已快速执结了一批民生案件,力争在春节前高效执结一批民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