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一企业被罚款420万元

19.08.2015  18:49

  安徽省六安市环保局近日开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因超标排放废气被环保部门罚款、责令改正,但在复查时仍然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由此被开出巨额罚单。

  这是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安徽省首张“按日连续处罚”罚单。

  据了解,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市经开区经三北路,主要生产平板玻璃。4月17日、5月22日,六安市环保局两次检查发现这家公司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于5月25日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放行为,并于5月29日做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6月15日、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企业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决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告知企业有行政处罚事先听证申请权。经听证程序,六安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原处罚意见。

  6月26日,六安市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家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罚款20万元,计罚从5月26日~6月15日,共计21日,累计罚款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