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中开展药品流通市场政策规定的清理工作

15.10.2014  07:40

  记者日前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将在今年年底前集中开展药品流通市场政策规定的清理工作,凡是含有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都将被废止或修改,破除药品流通行业的市场壁垒,推进药品流通市场“反垄断”。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此次集中清理将对药品流通行业地区保护、零售连锁跨区域发展壁垒、招标配送的限制,以及对企业开办药店的距离限制等使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或导致药品价格扭曲的政策规定文件及其他(招标)文件,一律予以修改或废止。而清理的重点包括:对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与定价、配送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设置壁垒、分割市场、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政策规定;在招投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的规定;以及其他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等。

  据了解,在此次清理中,各地都将制定清理工作“时间表”。经清理后,凡是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目录的,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