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员办与省林业厅共同开展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

27.10.2014  10:5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7日讯     10月20日下午,黑龙江专员办与省林业厅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刘东生副局长重要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共同开展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黑龙江专员党组书记专员袁少青、副专员孙文义和左焕玉、林业厅副厅长李跃民以及双方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把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监督机构第一职责,是国家林业局对专员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科学定位。为落实国家林业局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必须建立更加有力高效的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联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和交流信息,提高对重大事件的反应能力,积极稳妥地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二是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制度,及时沟通案件查办督办情况,了解掌握相互之间的工作进展,研究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协调处理重点和难点问题。三是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敲钟问响、跟踪问效、一抓到底,限期办结。四是建立约谈制度,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不力,致使所在地区发生特大森林案件、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存在严重森林资源安全隐患的,要对地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约谈。五是建立案件联合查办制度,进一步以强化执法手段,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制止难、查处难、整改难的问题。
      会议要求,要突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突出督查督办“五个重点”:重点查办督办以经济建设为名非法乱占林地湿地案件,重点查办督办以低效林改造、林粮间作、林参间作为名非法开垦采伐案件,重点查办督办以森林抚育为名、不按规程作业、搞虚假设计、单纯取材、乱采滥伐林木案件,重点查办督办以城镇绿化为名违法采挖大树、珍稀树木案件,重点查办督办以驯养繁殖为名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从 10月20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专员办与林业厅共同开展一次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专项行动。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挂帅,抽调双方精干力量,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要搞好舆论宣传,选择典型案例和重点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达到宣传教育作用;要实行挂牌督办,列出督查督办清单,由副专员带队分两个督办组对10起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要严肃行政问责,下决心督查督办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提升林业执法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黑龙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