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开展特种行业记分等级制管理

28.10.2015  16:44

  为切实加强特种行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从11月1日起,安徽马鞍山市公安局将针对该市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在全省率先启动特种行业记分等级制管理。

 

  实施等级制管理后,一个管理周期为12个月,基准分为12分,时间从经营者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在一个管理周期内,公安机关将根据特种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一次扣分分值为12分、6分、4分、3分、2分和1分六种。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其日常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依法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有罚必有奖,经营者还可以通过相应奖励提高分值”,马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行管理科科长郭建平介绍说,特行经营者及时登记传输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查破治安案件,或者查获查缉物品、赃物的,管理规范、秩序较好,在各级公安机关明查暗访中合格的,都可以获得相应分值。“经营单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分值在12分以上的,为治安最佳单位,可推荐为市年度治安先进单位,由旅馆业、印章业等行业协会予以表彰奖励”,郭建平说。

 

  据介绍,该市公安机关依据特行单位全年12分的得分情况,将其分为治安最佳、治安良好、治安一般、治安不达标单位四个等级,然后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其实行治安等级化管理。同时,该局治安支队特行科还自主研发了特种行业记分等级制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确保记分等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