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关于转发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省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
现将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省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皖社管组办函〔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规范省级学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凡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正在开展的,一律中止,待符合政策规定后再予以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省级学会开展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于业务活动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学会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及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的奖项,不属于评比达标表彰范围。
三、各省级学会要对照《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9月3日、2021年12月3日前将填报《2021年省级学会评比达标表彰摸排及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由学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会公章(PDF格式)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设立或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省级学会实行零报告。报送情况记入省级学会正负面信息档案。
联系人:姚庆强,联系电话:0551-62661738,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2021年省级学会评比达标表彰摸排及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27日
1. | 附件 2021年省级学会评比达标表彰摸排及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doc |
2. | 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省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