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汽车加油加气站专项安全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范加油加气站经营管理秩序,深入开展加油加气站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安徽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汽车加油加气站专项安全检查。
一是明确检查主要内容,有的放矢。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加油加气站是否依法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加油加气站周边安全距离、站内设施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台账是否齐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加油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等。
二是职责分工明确,多部门联合行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加油站(点)进行安全检查。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安徽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对所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三是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相结合,全覆盖、分阶段推进。1.企业自查阶段:6月30日前,全省各加油加气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形成书面自查工作总结备查;2.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检查:7月20日前,各市、省直管县组织对辖区内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之外的加油加气站进行逐一检查,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安徽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组织对所属加油加气站进行逐一检查。
四是切实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加气站,暂扣相关行政许可证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由属地县级以上行政许可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安全隐患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整改无望的加油加气站,注销(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书,不准再从事储存、经营活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加气站立即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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