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与阜阳市纪委联合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19.03.2015 12:4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界首市人民法院与阜阳市纪委创新警示教育载体,联手开展“旁听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3月10日上午,阜阳市纪委组织临泉县、太和县、界首市的市(县)直机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120人到界首法院旁听被告人原太和县某镇党委书记刘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的庭审,现场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太和县某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88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担任太和县某镇镇长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40万元给其家属申购股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书认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刘某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法庭对涉案证据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领导和干部感触颇深,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次“现身说法”,使大家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办案程序,更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案例、直观的庭审活动给大家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敬畏法纪,谨慎用权,平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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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015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