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亳州市利辛县六举措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摸排,建立档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码头(堆场)的位置、岸线长度、占用面积、经营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摸排、定位、拍照、统计,登记摸排调查情况表,建立无证经营码头(堆场)档案,为进一步做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奠定基础。经摸底排查,茨淮新河无证经营码头(堆场)共31家。
二是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和港口规划建设、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等许可手续的政策法规指导,送达每个码头(堆场)及其经营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单”和“港口建设主要程序”等200余张,出动巡艇18艘次、车辆30台次,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三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县海事处与县水务局积极配合,巩固“三河同清、好水利辛”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在西淝河与茨淮新河交汇处,设置16个禁航浮标,禁止运输船舶驶入西淝河水域装卸。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水务、交通、环保、农委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从4月15日开始,分组现场督办涉河乡镇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督察局重点工作督查内容。4月27日、5月1日夜晚,县海事处联合县水务局、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与阜阳市插花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开展区域合作,对在阜阳利辛交界处违法停靠装卸作业的船舶依法进行强制驱离。
四是加大运输船舶监管力度。加强专项整治期间装卸船舶的管理,禁止船舶停靠无证经营码头进行装卸作业,驱离船舶60余艘;在茨淮新河阚疃大桥南岸西侧海事所趸船处安装2台摄像监控设备,加大过往船舶监控力度,并在趸船上方悬挂宣传条幅。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码头堆场非法使用岸线的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作业。4月25日,海事处召开辖区码头经营人关于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和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专题座谈会,有效推进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和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积极协调交通、水务、海事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行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将专项整治与加强岸线保护、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相结合,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疏堵结合,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截至目前,利辛县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累计船员计分4例、开展行政处罚7例;关停码头4家、清理码头堆场6家、清理拆除含搅拌站的码头沙场2家、货物清理过半的码头堆场2家;与加强岸线保护、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相结合,积极引导阚疃节制闸下县政府规划区范围内的17家码头堆场办理经营许可证,实现合法经营。(范兆虎 邹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