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

28.10.2015  18:15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商务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关于开展加油站(点)专项安全检查的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底,在全县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须自行关闭、停止营业。

二、专项整治期间,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须自行拆除经营设备和相关设施;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拆除。

三、专项整治期间,对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点责令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并整改;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拆除经营设施。

四、对阻碍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积极投诉举报我县成品油市场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556-8939750、8212312。

 

 

 

 

潜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