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2.08.2014  18:25

各市、县粮食局,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省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和省安委会《关于防粉尘爆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省局决定在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企业。
      二、整治内容
      1.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执行。
      2.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现的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和处理,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3.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4.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护措施、药剂储存、粉尘防爆等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宣传培训是否到位。是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积极参加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整治重点
      1.待报废、需大修等“危仓老库”带病存储粮油和出租他用的行为。
      2.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行为。
      3.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以及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烘干机、输送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7.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9.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0.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1日至10月10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建立专门排查整治小组,制定排查整治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抓紧整治,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加强监控与管理,并制定隐患整治计划。企业自查结果要形成文字记录,同时填写《安徽省粮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报告内容不真实的企业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三)全面督查阶段。11月10至12月10日,省局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组织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各市、县粮食局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排查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各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安徽省粮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请于12月10日前报省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水平。
      (二)强化隐患整治。要按照《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577)及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保护标准规范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按标排查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改善作业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作为正在开展的防粉尘爆炸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六打六治”的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隐患久整不治,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该整则整,该停则停,该关则关,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同时,针对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坚决,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予以严肃问责。
      联系人:方政
      电 话:0551-62889716

      附件:安徽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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