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开展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督查行动

26.07.2016  13:04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7月18至19日,市商务局组织金安区、裕安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再生物资利用协会,对城区废旧物资经营站(点)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督察组一行先后督查了城区解放路、长安路、佛子岭路、龙河路、淠河路、皋城路、312国道城区段、将军路、大别山路等主要路段上18家废旧物资回收站(点)。重点查看沿路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站(点)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隔离设施,是否规范经营等情况。

督查组将《致全市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一封信》分发到经营者手中,宣传和介绍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就如何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记录。

督查发现解放北路高速出口处大部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已被取缔,现有的回收站(点)基本做到规范经营,无占道情况,隔离措施较好。同时,在其他路段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还较为突出。如光明路、皋城路桥、长安路、龙河路等路段仍然存在部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隔离设施以及占道经营情况。下一步将以“三查三单”方式督促属地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