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04.12.2015  16:23

皖教秘〔2015〕62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打造“三个强省”、全面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教育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

(三)积极宣传《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我省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立足安徽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安徽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积极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教师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各地要通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原原本本、深入系统地组织学习宪法。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支部学习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必修课,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把学习宪法法律与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12号)要求,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宪法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校园剧展演、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各种校园法治文化活动;要积极协调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以及高校师生进入中小学讲授宪法知识,深入推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活动。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中小学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1.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2.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3.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4.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5.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上述活动基础上,采取其他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自主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鼓励政法院校和专业师生组织宪法宣讲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三)不断丰富宪法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宪法教育资源。各地要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辟的“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专栏,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其 “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

各地要积极为学校开展宪法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配备宪法宣传挂图及音像资料,为中小学普遍配发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宪法教育读本以及其他普法读物。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积极实施。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

(二)突出宣传重点,狠抓落实。要分别针对中小学生、教师安排适当的教育内容,精心选择好中小学宪法晨读材料。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取得的发展成绩,同宣传宪法理念、阐述宪法地位相结合,增强师生对宪法实施重要意义的理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使宪法教育深入中小学,形成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的校园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国家宪法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

各地、各校开展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形式主义。活动结束后,好经验好做法,在2015年12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报送工作总结。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