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安徽演艺集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摸清我省地方戏曲剧种现状,进一步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2015年至2017年,省文化厅将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要求和目标
地方戏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促进戏曲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领导,以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普查戏曲资源、加强阵地建设、促进戏曲传承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研究院所、非遗保护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保证全省地方戏曲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省地方戏曲剧种的数量、形成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地区、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等,实现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地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二、普查内容和原则
本次普查范围是我省传统戏曲剧种,包括皮影戏、木偶戏等不同戏曲样式,主要内容是:剧种名称、声腔、艺术渊源、形成时间、流行区域、剧目、音乐、表演艺术、舞台美术、国有文艺演出团体和主要的民营文艺演出团体、人才培养机构、报刊专著、代表人物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普查原则 一是 标准化管理。根据文化部制定的普查信息登录标准、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工作,省文化厅,各市、省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各司其职、分级负责。 二是 统一平台。各级普查单位采集信息后,均在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平台上统一填报、上传,普查数据一次入库。 三是 质量监控。建立项目单位自查,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复查,文化部抽查的数据质量监管体系,各级普查工作机构按照不同权限和隶属关系在平台上对已登录信息逐级进行审核。
三、普查机构和经费
(一)省级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文化厅艺术处。在省艺术研究院成立普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职责:编写普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培训普查人员,组织信息采集,监审数据质量,汇总审核普查数据,发布普查阶段性成果,编写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市、县级机构。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地方戏曲剧种普查。 具体职责: 成立工作机构,确定专职联络员、普查员、数据审核员,负责本地普查培训工作,完成本地戏曲剧种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负责本地数据的复查和资料汇总。有条件的县可参照成立普查机构。
各市工作机构、专职联络员名单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办公室。
(三)咨询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专家咨询机构,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艺术研究院。具体职责是:指导普查工作、审核普查数据,编撰普查报告等。各市根据普查实际需求,成立相应专家咨询机构。
(四)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工作历时2年,普查经费由各地统筹解决。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是各地加强传统戏曲传承保护的重要手段,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为本地戏曲剧种的普查提供保障。普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同时加强对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普查时间和步骤
普查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2017年6月结束。
实施步骤:
(一)信息采集阶段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是 文化部印发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实施方案,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部署全国普查工作;发布普查标准规范,建立普查信息平台;组建普查队伍,培训普查人员。 二是 省厅和各市、省直管县制定印发普查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开展实地调查,采集文字、图片等数据资料;将整理好的文字、图片等数据上传至普查平台;复查数据,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 三是 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省普查登录的数据抽查复核。
(二)验收汇总阶段 (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
一是 各市、省直管县普查工作机构对当地普查信息数据审核验收,撰写总结,上报结果。 二是 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各地普查数据,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三是 编制全省地方戏曲剧种剧团汇总表,工作总结,上报普查成果。
五、数据管理和应用
普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文化部有关文件规定,按时、如实、完整地填报普查资料,普查资料由省级普查工作机构汇总,复核后上报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
国家对普查数据和资料实行分级管理。省级地方戏曲剧种普查资料和数据,报经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并备份普查档案。通过普查资料的应用,推动当地戏曲繁荣发展。文化部将对普查数据严格管理,依法合理使用相关数据和资料档案,促进普查成果在全国的推广应用。
附件: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11月30日
秘书处联系人:田冰凌 0551–63634769
办公室联系人:张 莹 0551–62860372
专 用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安徽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袁 华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唐 跃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侯 进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海 燕 省文化厅财务处处长
张媛媛 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
李春荣 省艺术研究院院长
黄先友 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
安徽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名单
秘 书 长:侯 进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副秘书长:朱洪斌 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
成 员:秦佳凤 省文化厅艺术处调研员
应 尼 省文化厅艺术处调研员
李春荣 省艺术研究院院长
黄先友 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
田冰凌 省文化厅艺术处副调研员
安徽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李春荣 省艺术研究院院长
副主任:赵 蓉 省艺术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
张 莹 省艺术研究院编辑部副主任
沈 梅 省艺术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
成 员:李笑梅 省艺术研究院二级编剧
时 峰 省艺术研究院二级摄影师
征 修 省艺术研究院三级编剧
邓 玮 省艺术研究院三级编剧
彭 佳 省艺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黄凌云 省艺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吴海肖 省艺术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冯 冬 省艺术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毛 锐 省艺术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解 骅 省艺术研究院四级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