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住宅区物业管理情况调研
10.01.2015 04:39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要多方联动,不断健全物业管理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对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等问题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在《物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出台更加符合实际和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理清住建、规划、城管、公安、建工、工商、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和相关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政的物业管理法治体系。
二要多措并举,依法处理前期开发企业遗留问题。尽快细化统一验收标准,确定责任单位,并严格验收职责和程序,为后期物业管理创造必要条件;建立住宅物业保修金制度,按照一定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保修金,该保修金由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监管;明确业主所有权利归属和主体责任,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共用部位按区分所有权制度规定,解决产权主体与使用个体的租、售和违章停放等矛盾,规范和保护业主共同权益。
三要多管齐下,大力提升物业企业服务品质。推进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体系;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实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物业企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制定物业企业工作规范,建立主管部门、协会、街道、新闻舆论、业主、社会“六位一体”的物业行业监督机制。
四要多元合力,深入推进社区介入和业主依法自治。加强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属地管理、延伸覆盖”,把物业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建设,融入社区管理;规范业主自治,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加大业主自治指导监督,将业主委员会成员纳入有序管理轨道;转变业主观念,通过宣传和引导,使广大业主正确认识物业管理,消除对物业的误解,认同物业管理收费的合理、合法性。(宣州区人大办 王成斌)
信息来源:宣城市宣州区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01.2015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