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协同建设信息化平台促进互联共享的通知
皖教电〔2015〕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目前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即安徽教育管理公共平台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初步建立运行。为确保全省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集约化建设效益,有效提升全省教育信息化整体应用服务能力,现就协同推进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互联共享对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教育信息化是教育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的过程,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等技术特点。建设具有开放、共享、交互、协作的信息化平台,是实现信息与知识共享的重要渠道。多年来,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各地发展教育信息化的积极性很高,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全省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战略统筹和宏观管理,闭门造车、发展无序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和学校各自都有建设信息平台的热情,以本地区和学校为单位分别建有相应的数据系统和管理系统,各地、各校都在开发或购买资源,众多系统和资源仅在本地本校平台封闭运行,信息无法共享,数据不能融合,资源重复建设,浪费严重。信息化对教育决策管理的辅助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效益发挥不明显。教育信息化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核心是应用,关键是路径。因此,为从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必须高度重视、有效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必须将全省的信息化工作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将构建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信息化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统筹规划,捏指成拳,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依托整体实力,构建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我省信息化发展的宏伟目标。
二、明确全省信息化平台统一建设的总体思路
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以满足师生教学和教育管理需求为目标,以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统一平台、共建共享为基本建设模式,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完善政策法规,畅通运行机制,统一规范标准,发挥省级统筹的最大作用,实施全省一盘棋的整体性系统布局,最大程度实现软硬件资源的集约共享与系统间的交互协作,促进资源互通共享。具体做法是:
(一)统一规划,系统引领。以《安徽省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徽省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引领,阐明信息化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明确省、市、县(区)、学校各级职责和任务,强调信息化的全局性和协同性。通过聚合各级力量,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整体发展和有效有序实施。
(二)统一平台,共建共享。聚集全省的力量,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共同建设好省平台。安徽教育管理公共平台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是支撑全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工具。平台的构建主要分为两个模块,一块是省级为满足全省教育教学和管理基本需要而开发的服务项目和功能,布局了全省的基础数据库系统、资源系统、管理决策系统和师生应用空间;一块是为各地拓展和延伸服务项目设置的机构空间,满足各地各校个性化需求的系统和资源建设。通过异地同构统一平台,达到基础数据和接入规范的统一,以畅通全省的系统连接,减少基层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应。
(三)统一设计,对接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是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推进不断完善的一个过程。省级采取加快建立基础数据库系统、不断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库、按需分层建设决策管理系统和逐步强化空间应用的步骤,不断加强和逐步完善省级平台建设。为便于省、市、县(区)、校的四级对接,省级定期发布省级平台建设和部署规划,便于各地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建设符合个性化需求的管理系统和资源库。
(四)统一标准,协同建设。省级制定《安徽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基本标准(试行)》,明确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基本配置标准,保障“可用”;制定《安徽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开放API接口规范》,明确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必须遵循的规范,保障“好用”。通过“云+端”两个层面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协调性,实现省平台与应用终端的高速高效联通。
(五)统分结合,分层负担。省级按照“省级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分级分类负担”的原则确定了平台建设模式和资金来源渠道,即采取依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建设和持续发展所需资金采取分级分项负担的方式。明确地方要集中财力完善基础设施环境,学校承担信息化日常运行维护资金,规定各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10%的比例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为信息化落地应用提供良好保障。
(六)统一安全,综合管控。省级制定了《安徽省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相结合的方针,遵循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构建省、市、县(区)、校四级联动的信息化综合管控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绿色、稳定的信息化应用环境。
(七)统筹协商,建立机制。省厅与省直相关部门建立教育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信息化平台建设协商会议制度,建立教育信息化专家库,并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化工作协商对接机制,通过多方联动,统筹协商解决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难点问题,保障信息化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三、协同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各地要按照省厅对信息化平台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及时调整本地信息化项目建设思路和规划,明确自身职责,尽快完成平台建设的相关对接工作。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协同推进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是我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当前形势下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的必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本通知和省级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全省信息化平台统一建设思路,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级部署上来,共同为基础教育信息化新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2.加强与省平台规划内容的全面衔接。省级制定了《安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服务内容与建设规划》,明确省平台所提供的基础数据库、优质数字资源、用户与机构空间、管理系统等公共服务,使各地可以对照规划开展应用及实施差异化建设。省平台建立了机构空间,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个性化空间服务。通过机构空间,各地可享用统一配备的可扩展的基础设施环境(含宽带、计算、存储、安全、基础软件系统等),对本地管理系统和数字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和应用推广,动态监管师生空间和学校空间,发布工作资讯、展示工作成果等,并满足各地在实施差异化建设时,对新建系统及资源的部署需求。
各地要认真对照省平台规划内容,充分发挥既有的各项功能服务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不再新建省平台已建或已规划的管理系统及数字资源。对于省平台尚未规划,但确实存在符合本地应用需求的个性化管理系统及特色化数字资源,要严格遵循接口规范进行开发建设,并加快完成对本地已建系统的升级改造,避免信息孤岛。
3.加快推进各地机构空间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机构空间建设应用工作,对于新建的管理系统和数字资源必须部署至机构空间,鼓励支持将各类已建系统同样上移部署至机构空间。要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尽快对机构空间提供的初始模块进行个性化调整,完成本地已建系统与机构空间的对接。要挑选一位具备一定信息技术能力的同志担任机构空间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地系统改造、部署的技术协调和日常信息更新工作。省教育厅将向其发放机构空间管理账号,并对其进行建设与应用操作培训。
4.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对接。基础数据库是国家和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它将覆盖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三大类教育基础信息数据。该数据库的建成,将形成全面整合、集中一致的教育管理和决策基础数据库,同时为国家、省、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各业务子系统提供数据共享,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扩展应用、教育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服务和支持,有助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数据统计分析与综合利用,掌握教育总体状况,对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将会影响到基础数据的真实有效。各地要加强本地本校数据采集的工作统筹,明确统筹部门,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和工作制度,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并建立数据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数据“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保障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5.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实现是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综合素质为目的网络化学习、社交平台,是师生信息化应用的重要载体。空间可结合师生实际应用需求,主动推送合适的优质数字资源,协助教师安排教学进度和内容,使教学应用和各类优质资源直达课堂;为学生提供与课堂教学同步的在线教学服务,并根据其知识点掌握程度给出个性化分析和内容推荐。省级也将通过空间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过空间所具备的交互技术,最终实现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真正把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的融合落实到每位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各地要在完成本地中小学专任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全部注册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加强引导,促进网络学习空间在师生中的广泛应用。
6.高质量完成“三通”工程。“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是教育信息化的基础性工作和前提条件,也是各地的主要职责。各地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本地“三通”工程的建设任务。尤其是要加快提升网络接入带宽,优化校园网络结构,保障网络使用畅通。有效提升校内所有教学场所均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学校比例,加大师生用机配备力度,为信息化落地应用提供良好条件。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