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委员建议:将普通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

08.03.2015  23:47

李和平委员接受媒体采访。

  中安在线讯 “目前我国浙江、山东、深圳、福州、珠海等地已经进行了十二年义务教育的试点,可借鉴这些地方经验,在全国全面普及高中义务教育。”李和平表示。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认为,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缺乏保障机制,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为此他呼吁,将普通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李和平委员说,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都越来越受重视,只有高中教育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在各类教育中财政投入中数量最少,“普通高中教育是连接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纽带,承上启下,担负着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为高等学校输送优秀人才职责。可目前,高中阶段基本是靠收费维持运转,在各类教育的链条中处在最薄弱的环节”。李和平分析说,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全国普通高中为仅5999.60元,低于初中542元,比普通高校就更低了。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全国普通初中为2044.93元,其中,农村为1956.66元,普通高中仅为1687.54元,低于初中357元,与普通高校差距更大。“目前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待遇逐年提高,相比之下,完全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出现了高中教师的工资收入提高无法得到保障的现象。”

  “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但多年来普通高中教育一直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撑,”李和平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目前,国家和省没有制定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费也是十多年前的标准。“高中阶段教育还存在着沉重的债务负担。”李和平说,近年来,高中阶段教育正值入学高峰,学生数急剧增加,加之人民群众对上普通高中及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需求的日渐扩大,原有的场地、设施无法满足需要。“由于各地对普通高中没有安排专项资金,政府对高中学校的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学校除了自有少量资金投入外,只得通过借款、贷款、集资和社会融资改善条件,背负了一定的债务负担。”李和平提出,为解决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单一、投入分担机制不合理问题,保障普通高中的改革与发展,尽快建立公办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李和平委员在提案中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延长为十二年义务教育,推行高中阶段的全免费教育,彻底解决缺少国家政策和资金保障的问题;规定普通高中实行就近划片入学,职业高中实行注册入学;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学校、重点班,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重点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

  李和平还呼吁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普通高中财政生均拨款标准和稳定增长机制,在财政经费投入上予以保障,同时,从学校事业收入、土地置换收入、财政预算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此外,通过引导学校科学规划、勤俭办学,从严审批学校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学校建设标准,切实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债务控制长效机制。(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