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的三重境界
在当前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严峻形势下,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应有之义,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是摆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大体上有三重境界:学习党纪国法,遵守《准则》和《条例》;强化道德修养,学会自我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不断深化,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明确要强化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国法的重要方面就是要避免自己犯错误,要避免自己犯错误需要党纪国法中的两个关键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结党营私。《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民主集中制往往能使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得到制约。权力是天下之公器,一定要为整个国家和民族谋福利,而不能为自己谋私利。更不能擅用权力,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自觉接受监督对把好“权力关”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个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一个不愿接受监督的人,一个觉得接受党和群众监督很不舒服的人,都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任何时候都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玻璃房里工作。
第二境界:强化道德修养学会自我管理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就是修身立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的榜样。党员干部同样是社会道德的榜样,党员干部有什么样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在某种程度上引领着社会的风气。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品行和形象,更关系到公权力在群众中的威信,因而绝不是小事。只有在道德上严以律己,才能赢得人们的信任和支持。
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管理好自己的言行。自律是一种美德,领导干部要坚守好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越雷池一步。贪得无厌正是取祸之门,严以律己恰是避祸之道。名利终是身外之物,切勿把自己束缚在名缰利锁之中,一个能够管住自己的党员干部才能抵御各种诱惑。党员领导干部在生活上严以律己,不贪图奢华生活,才能真正拥有自己心安理得的健康生活。“履霜,坚冰至。”领导干部一定要有这种警觉性,做到慎初、慎微、慎友、慎独。不要降低对自己的要求,而时刻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第三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
《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也是我们共产党人必须坚守的“高标准”。
坚定理想信念首先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要夯实严以律己的思想基础,就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行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和免疫力。坚定理想信念关键是要做到对党忠诚,在今天的和平年代,对党忠诚更多地体现在对党诚信上。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忠诚、讲诚信,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做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