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康源电力公司董事长李真涉四罪将受审

17.10.2014  13:42

日前,本报报道了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吴传章、副总经理贲晓和廖苏云涉嫌共同贪污一案,其实此案中最大的“大鱼”,是原安徽省康源电力公司董事长李真,其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四项罪名,犯罪总金额达2300多万元。记者昨从蚌埠市中院获悉,此案将于本月20日开庭审理,预计将开庭两天。

  伙同三名高管瓜分四百多万房产

今年62岁的李真,曾任六安地区供电局局长、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康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下半年,李真在任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时,伙同康源公司及下属合肥惠众有限公司的贲晓、吴传章、廖苏云(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其提议后,由四人平均出资,以2004年购房价款,购买惠众公司管理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的三幢别墅。 2010年,李真四人将其中一幢别墅以260万元的价格出售,扣除借款及办房产证等费用,余款207.7万元由四人均分。另外两幢别墅,分别以吴传章和廖苏云的名字办了产权证。经评估,上述三幢别墅。 2007年的市场价为692万元,扣除已付购房款,尚有409万元被李真等四人共同占有。

  任职20年间受贿达197次

检察机关查明,1992年至2012年间,李真在担任原六安地区供电局副局长、局长、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康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或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先后197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4万余元、购物卡9.5万元、美元0.6万元、港币5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16万余元的房产。

  退休后仍敛财私分工程款

2012年,退休后的李真被委任为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企业法人代表,该公司实际运作为舒城分公司--舒城“九溪江南”房屋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舒城分公司)。同年9月,李真与王某某、朱某某三人,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法,从舒城分公司套取500万元工程款,被三人均分。

2012年10月份,李真在担任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时,因王某某提出想从公司借款,经与朱某某商议后,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私自从舒城分公司转款1000万元,借给王某某经营使用,约定年利率26%,所得利息款,归其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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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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