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普法 再谱新篇

17.08.2014  00:41

8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宴会厅举行了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1500多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庐阳区教体局代表庐阳区到京接受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的表彰。

大会上,庐阳区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区教体局、淮三小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五一小学获得“优秀组织奖”;教体局许新国、吴珠庆、19中吴永奇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19中、42中等8所中学被命名为“零犯罪学校”。

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自2012年4月开展以来,庐阳区教体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组织保障,计划先行。

区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具体人员负责;各中小学也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保证活动顺利、蓬勃、有效的开展。 

区教体局结合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指导手册》,结合该区实际,制定了《庐阳区中小学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方案》明确规定全区所有学校、所有中小学生100%参与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 

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加强宣传。2012年9月27日,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在永红路小学召开区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推进会,会议全面总结了第一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成果,推广经验,找准差距,为开展好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区关工委组织司法界的业内人员和“五老”队伍中的法律工作者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区“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开展以“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10余次。

全区37所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普法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班队会、晨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普法教育;小学利用思品课,中学利用政治课,从教材中挖掘可渗透法律基础知识的要点,把法制教育同学科知识融合,在学科教学的潜移默化中让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各中小学组织学生观看《代号12348》普法影视教材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影视片,生动形象地开展法制教育,鼓励学生写观后感,谈心得体会。

42中王志桂书记亲自制作《法在身边》课堂教学PPT,在全体学生大会上为学生作普法教育专题讲座;淮三小、永红路小学等学校组织学生编写普法手抄报;区素质教育基地制作了40余块普法教育展板,图文并茂的宣传普法教育;五一小学被区司法局命名为“新市民”普法学校;五一小学、荣城花园小学申报合肥市“新市民”普法学校。 

创新普法教育活动载体。 

全员参与法律知识竞赛。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教体局机关率先垂范,2013年6月5日,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6月份全区37所中小学、4600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学校参赛率100%,学生参赛率100%,成绩优秀率95%以上。 

体验教育切身感受。各中小学组织学生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作文比赛、手抄报比赛和参观法制基地等各项体验教育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合肥42中于2005年成立了法学社。法学社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小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全校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举办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法学社把青少年模拟法庭作为学校特色和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从2005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先后受到团中央网、人民网、团省委网、新安晚报、合肥晚报、合肥电视台等报道。2011年12月,合肥42中法学社被评为合肥市教育局特色社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系统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庐阳区教体局开展的第二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该区将继续努力、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开展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为首善教育的发展再立新功!(吴珠庆 特约通讯员:罗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