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重度残疾人可享受托养服务

18.07.2014  10:16

 

合肥市庐阳区残联7月17日消息:重度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2014年我市制定了一项新的惠残民生工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 根据文件,享受托养服务对象的条件是: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59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智力、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及肢体残疾人。其中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的,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可选择集中托养服务。 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前期我街道通过广泛宣传,仔细摸底,对辖区内23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底将每月600元的服务券发放到残疾人手中,从7月1日开始,服务工作正式实施,残疾人在家里只需要一个电话,就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 日前,我街道对辖区享受托养服务的对象进行了回访,家住汲桥新村社区的郭世良,双下肢瘫痪,常年坐在轮椅上,由于很少活动,病痛一直伴随着他。这次服务机构提供的保健按摩服务令他很高兴,当我电话里问到享受服务效果时,他高兴地说:“他们来给我做过几次保健按摩,很舒服,服务态度也很好,谢谢你们,谢谢政府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 通过回访,我辖区申请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要求提供的有送餐服务、家政服务、保健按摩服务等服务,作为一项新的惠残民生工程,残疾人托养服务通过服务机构人员上门服务,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也让残疾人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合肥市庐阳区残联 席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