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试行新规:校长将取消行政级别 选聘上岗

15.07.2015  11:15

  从现在起,庐阳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长们取消了行政级别,实行选聘上岗。记者日前从庐阳区了解到,《合肥市庐阳区校长职级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本月起正式施行,校长的一个聘期为4年,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校长将被解聘。

   将取消行政级别 推行选聘制

  此次取消行政级别的涉及庐阳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在职在岗校园级干部。这些校长一律被取消行政级别,由庐阳区教体局归口管理。

  今后,校长上岗将推行选聘制,由推荐考察、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新任校长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长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聘试用职务。据了解,校长的一个聘期为4年,没有特殊原因,聘期内一般不作调整。不过,同一个校长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聘期,两个聘期满后,应予以交流。

   连续两次不合格 解聘其职务

  庐阳区将对校长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如果校长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将按规定评定相应职级。

  校长年度考核中如出现1次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次基本合格等次,由庐阳区教体局安排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暂停一次职级认定。出现连续2次不合格等次,或连续3次基本合格等次,将解聘校长职务,并且取消职级和津贴。

  职级达到了五星 组建工作室

  行政级别取消后,将推行校长职级管理机制,按照一星至五星进行设置。其中,一星、二星不设比例控制,三星、四星、五星的比例结构原则上控制在全区校长总数的25%、15%、5%以内。

  据悉,达到五星级的校长需组建工作室,帮扶带领工作室成员在学校建设、特色发展、校长和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实现提升,帮扶工作内容作为五星级校长任职期间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