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积极做好残疾人各项大学生救助申报工作
11.09.2014 18:08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合肥市庐阳区残联9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教育权益,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能力,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合肥市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市政府令第162号)精神,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合肥市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资助办法》。 一、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已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大学生资助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大专生2000元、专升本1000元、本科生3000元、研究生以上4000元。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1500元、本科生2500元和研究生以上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按照《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12〕76号)执行,合肥市不再重复资助。大学生自身是残疾人且其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也是残疾人的,只能享受一项资助。 金九月,开学季。每年的九月,都是学生入学开始一年崭新学期的起点。这个夏末,古城社区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古城社区已登记汪夏华等3名符合申报的残疾家庭大学生,并做了收集材料和申报工作。有了上学救助,相信更会助他们一臂之力。祝福他们进入大学校园,学业有成,实现梦想。(合肥市庐阳区 郑春梅)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11.09.2014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