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男子醉驾套牌车遇检查欲逃 被民警控制罚6600元

17.06.2015  11:20

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庐江县男子洪某被交警依法吊销驾驶证。四年后,他忍不住又酒后驾车,结果被夜查酒驾的交警当场查获。经查,洪某还存在套牌、未按规定携带驾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昨天,屡教不改的洪某从庐江交警部门领到了6600元罚单。

酒后驾驶套牌车

6月11日晚,庐江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军二路、塔山路设卡夜查酒驾。19时许,一辆悬挂合肥号牌的轿车驶近检查点。见民警走上前来,驾驶人洪某一下子慌张起来,突然挂挡欲倒车离开。民警迅速将其控制住,并对洪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检测,洪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驾驶。

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洪某称未随身携带证件。然而,民警很快在车内找到了轿车行驶证,其显示的车牌号归属地为江苏苏州。因涉嫌套牌,民警当即将洪某带回接受调查。

经查,洪某在事发时称没有携带驾驶证,但网上查询他有摩托车驾驶证,这明显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曾因醉驾被处罚

据洪某交代,他原本持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可在2011年春天,洪某在合肥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驾照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了,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

四年多来,洪某也的确没有驾驶过机动车。此次被查当晚,洪某侄子从江苏回老家,家里亲戚晚上一起聚聚。因侄儿带回的轿车车牌丢了,洪某便将自己已经被报废的面包车牌给侄子挂上。席间,众人都喝了酒,洪某喝得最少。晚饭结束后,洪某出于好心,不让侄儿酒后驾车,可他却忍不住坐进了驾驶室,开车送亲戚们回家。想不到没开多久,洪某就被民警查获。

因没有按规定携带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套牌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洪某被庐江交警部门处罚款6600元,摩托车驾驶证也被一次记37分。

左学长 本报记者 金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