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特殊大病救助政策正式实施

11.05.2015  19:13

  《庐江县特殊大病医疗补偿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14年3月1日试行一年来,有效缓解了该县五类特殊大病(尿毒症、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肾功能不全、肝肾等器官移植的)家庭困病致贫的生活困难,一年来,已累计一次性救助165人,发放救助金235.5万元;提高救助比例救助922人,发放救助金157.71万元;个人捐赠救助171人,发放救助金15.39万元;协会救助37人,发放救助金19.1万元,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日前,该县为进一步巩固特殊大病救助成果,结合试行以来实施情况,正式出台了《庐江县特殊大病医疗补偿救助实施意见》,此意见的实施必将惠及更多的特殊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