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四剂良方”治“四风”

24.06.2014  12:51
 

  安徽法院网讯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庐江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针对法官干警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整治,开出“四剂良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形象得到了很大提升。

  严格考勤制度。针对以往存在的少数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串岗、中途溜岗、提前开餐等工作作风问题,该院设立了指纹考勤机、就餐刷卡机,完善了《考勤管理办法》,明确迟到、早退、旷工的时间范围、请销假程序以及相应的处理,做到惩处有据,提高了考勤管理的可操作性;并由纪检监察、政治处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整治“慵懒散”现象。

  严格审判纪律。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要求全院法官在庭审活动中规范庭审着装、规范庭审用语、规范庭审行为,确保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作。坚决纠正办案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着力解决干警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专门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规定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进行,且须由接待部门按接待时间、用餐人数如实填写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院领导审批,未按程序审批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着力从严格公务招待费管理、严控异地接待、严控同城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等四个方面整治公务接待超标问题,抵制奢靡之风。

  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在公车的使用上,干警由办案或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车的,应填写出车单,由所属的庭室负责人签字后,交由院领导批准,再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办案和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入库,同时要求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公车一律封存,有效地杜绝了公车私用的行为。对发现违规的,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