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公开失信信息 老赖无处可逃

11.07.2016  20:46
 

  安徽法院网讯  为推动建立诚实守信的法制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庐江县人民法院在庐江县公共场所的各大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该院推行执行公开、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的重要举措。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利用熟人环境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舆论压力。

  7月4日晚,执行员沈建国的手机响起:“法官,明天上午我就去交钱,赶快把我的名字从电子大屏幕上撤掉吧!”原来,张某在跳广场舞时从电子大屏幕上见到了自己的“大名”,面对纷纷询问上的小姐妹,张某十分羞愧。原来,张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伤者23万余元,张某承担案件受理费4800元。该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对其履行能力、失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其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因此,将其纳入到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同时,决定通过电子大屏幕对其予以曝光。

  同时,该院还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或出国留学等,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该院已经公布35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3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