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镇晨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获刑5年
31.12.2014 08:10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日前,庐江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洪光武今年47岁,曾担任庐江县庐城镇晨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2012年4月,洪光武收受被拆迁人李某10.1万元,将李某家被拆迁房屋的部分违章建筑以合法建筑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同时对附属物补偿给予照顾。
法院审理查明,洪光武在协助庐江县庐城镇晨光社区山尾(林场)、赵庄、蔡庄等村民组从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过程中,为被拆迁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共计391000元。今年9月份,洪光武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日前,庐江县法院综合洪光武具有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31.12.201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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